HJ T 199-2005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现行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水库、湖泊、江河水中总氮的测定。检出限0.050 mg/L,测定下限0.200mg/L,测定上限100 mg/L。
在碱性过硫酸钾溶液中,于120 ~ 124℃温度下,将水样中氨、铵盐、亚硝酸盐以及大部分有机氮化合物氧化成硝酸盐后,以硝酸盐氮的形式采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进行总氮的测定。

替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