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的最低检出限为0.020 mg/L,测定下限0.080 mg/L,测定上限100 mg/L。
水样在2% ~3%酸性介质中,加入无水乙醇煮沸除去亚硝酸盐等干扰,用次溴酸盐氧化剂将氨及铵盐(0 ~50 ug)氧化成等量亚硝酸盐,以亚硝酸盐氮的形式采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氨氮的含量。
HJ T 195-2005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现行
发布日期:Nov 9, 2005 实施日期:Jan 1, 2006
替代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