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51-2018 |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氯代烃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亚硝胺类、醚类、卤醚类、酮类、苯胺类、吡啶类、喹啉类、硝基芳香烃类、酚类包括硝基酚类、有机氯农药类、多环芳烃类等6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筛查和定量分析。
当固体废物(灰渣)取样量为10g,定容体积为1.0ml时,6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4~0.4mg/kg,测定下限为0.16~1.6mg/kg。当固体废物(生化污泥)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1.0ml时,6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3~1mg/kg,测定下限为1.2~4mg/kg。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100ml,定容体积为10.0ml时,6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1~0.8mg/L,测定下限为0.4~3.2mg/L。
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详见附录A。
固体废物和浸出液中的半挥发性有机物经提取、净化、浓缩、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质谱检测。根据质谱图、保留时间、碎片离子质荷比及其丰度定性,内标法定量。

替代标准:
相关标准物质